民法总则143条(民法总则143条司法解释)
导读大家好,仉柏子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民法总则143条以下问题,民法总则143条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民法总则》第143条:你签的合同,真的有效吗?问:我去年在某平台买了个“网红”按摩椅,付款后商家迟...

大家好,仉柏子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民法总则143条以下问题,民法总则143条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总则》第143条:你签的合同,真的有效吗?
问:我去年在某平台买了个“网红”按摩椅,付款后商家迟迟不发货,说“系统出错”,我能告他们吗?
答:当然能!根据《民法总则》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举个真实案例:杭州一位宝妈花3999元买了个“智能婴儿床”,结果收到货才发现是二手翻新。她保留了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法院认定商家隐瞒瑕疵、误导消费,合同无效,判退全款+赔偿。
所以啊,不是所有签字都算数!下次签合同前,先确认对方是不是“有资格说话”,自己有没有被忽悠,再动手——法律,永远站在清醒的人这边。
📌小贴士:朋友圈发个“维权日记”,配张合同截图,别让骗子得逞!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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