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作废的投标文件有哪些(开标后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有)

导读大家好,小娟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开标时作废的投标文件有哪些以下问题,开标后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1因“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的”,作废标处理。[标签:内1...

大家好,小娟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开标时作废的投标文件有哪些以下问题,开标后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标时作废的投标文件有哪些(开标后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有)

1、1因“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的”,作废标处理。

2、仅有一种情况在开标时可被宣布为废标,即: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在开标会现场检查密封情况,发现不合格的可按规定宣布该投标文件作废。

3、 投标函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 授权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4、在开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首先,提供虚假材料以谋求中标或成交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

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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